隨州日報訊(通訊員劉一帆)“多虧‘首違不罰’這個政策,給了我們糾正錯誤的機會,以后我們一定按時進行納稅申報。”近日,隨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在看到隨縣辦稅服務廳出具的《不予處罰決定書》和《首違不罰告知承諾書》后說道。
據了解,該公司因會計交接不及時,導致未能及時完成納稅申報,在收到隨縣稅務局下發的《責令期限改正通知書》后,該公司前往辦稅服務大廳辦理補充申報。導稅人員核實發現該納稅人屬今年首次違反且在責令限期內,符合“首違不罰”的條件,隨縣稅務局便對其作出不予處罰決定。
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隨縣稅務局持續深化《湖北省稅收營商環境建設負面清單》關于稅收執法、征收管理、風險管理、案件辦理、稅費服務以及紀律作風6個方面的“十五個嚴禁”“62個不準”內容,積極通過中小企業服務月、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問需連心促滿意”、稅務“店小二”等活動,對納稅人從優惠政策享受、稅收服務管理、涉稅風險防范等方面開展精準輔導,開展問需走訪1153戶次,收集涉稅述求24條,征集納稅人繳費人意見建議16條,并嚴格落實訴求反饋機制,滿意辦結率100%。
下一步,隨縣稅務局將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提升納稅服務質效、落實“負面清單”常態化、長效化機制,打造“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政治生態,助力隨縣稅收營商環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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